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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采磷矿等于“自掘坟墓”

发布时间:2023-05-23

近日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抓获多起磷矿盗采案件,为进一步巩固打击成果,澄江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加大夜间巡查排查力度,于2023年5月13日凌晨,在澄江市海口镇海关社区龙亩小组抓获非法采矿人员李某、包某等11人,扣押涉案车辆10辆、挖机一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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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办案人员诧异的是,该磷矿盗采点居然是组织者包某自家的祖坟。包某自述,在修建祖坟挡墙过程中发现祖坟山体下有磷矿,便动起了歪心思,借修坟之机组织机械大肆盗采国家矿产资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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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李某、包某等人组织孙某、谢某、金某、虎某、张某等人在海关社区龙亩小组非法采矿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三条的规定,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,澄江市自然资源局将从严从重处罚,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普法宣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。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,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。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,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,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、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,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,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,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
澄江市自然资源局积极鼓励群众

举报违法盗采矿产资源线索

举报电话

澄江市自然资源局0877-6915542

海口镇人民政府0877-6680001

右所镇人民政府0877-6710018

九村镇人民政府0877-6717117

龙街街道办事处0877-6684354

来源:澄江市自然资源局



编辑:澄江编辑   审核:陈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