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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2023年抚仙湖封湖禁渔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22-12-29 11:09:02

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2023年抚仙湖封湖禁渔的通告

为科学养护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,保护抚仙湖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按照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抚仙湖封湖禁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2023年抚仙湖封湖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封湖禁渔时间:自2022年12月31日中午12时起至2023年7月1日中午12时止(共6个月)

二、封湖禁渔期间,禁止所有鱼类捕捞活动(岸上手竿娱乐性垂钓除外);禁止收购、加工、晾晒和贩卖抚仙湖鱼类;禁止以任何形式破坏抚仙湖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;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抚仙湖鱼类的,须经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批准。

三、封湖禁渔期间,一是落实渔船归港制度,2023年1月10日前所有渔船必须集中到指定地点(渔港)停放,实行集中管理;二是严格渔船安全管理要求,每条渔船应不少于两个水密舱,未达要求的,开湖时不得办理捕捞许可;三是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偷捕行为。

四、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,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。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特此通告

监督举报电话:

一大队海口至尖山片区:0877-6710044;

一大队尖山至立昌片区:0877-6815200;

二大队原华宁片区:0877-5557056;

二大队原江川片区:0877-8551061。

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

2022年12月27日

来源: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


编辑:澄江编辑   审核:陈超